《成都“包間費”第一案宣判:菜單有告知消費者敗訴》後續
  5月22日,本報以《成都“包間費”第一案宣判:菜單有告知消費者敗訴》為題,報道了武侯區法院駁回劉先生要求“蓉杏酒樓”退還380元包間費的訴訟請求。法院認定,酒樓收取包間費不屬《消法》中對消費者作出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並且符合雙方合同約定。
  23日,記者走訪了近10家中高檔餐飲單位,這些餐廳里都設有包間,包間費價格在100元到500元不等。一位餐廳負責人直言,“坐飛機都要分商務艙和經濟艙,餐廳里大廳和包間肯定也有區別。”走訪中,記者就包間費的問題隨機採訪了部分市民,有的市民認為包間費應該免,也有市民認為享受了環境和服務,收取包間費可以理解。
  市民:包間收費要合理
  “上周才遇到這個問題。”市民李旭生說,上周他和朋友定了一個包間,電話里本來沒說包間費,點菜的時候才說要消費到1200元才免包間費。“根本吃不了那麼多,為了湊夠1200元多點了幾個菜,後來有三個菜都打包了。”李旭生說,包間環境很舒服,收費應該,但一定要公開透明,提前跟消費者說好。
  市民楊東明則表示,包間費可以收,價格要有依據。“相關部門應該要監管下,到底收好多才合適”。
  協會:包間費有一定依據
  成都美食文化產業協會會長彭小平認為,餐廳包間收取一定費用,是一種市場需求。“有些食客想尋求一個私密空間,說話更方便,或者接待遠方的客人,顯得更有檔次。”彭小平說。
  “和大廳相比,包間有自己的硬件和軟件設施。”彭小平說,在硬件方面,餐廳老闆自己投資裝修,這些都有運營成本。而在軟件方面,包間一般都有一個專門的服務員進行服務,這也是要算進人力成本的。
  “如果包間不收費,你拿20塊錢點一個回鍋肉,坐到包間裡頭,或者兩個人坐一個包間,這肯定是要不得的。”彭小平說,目前成都的一些餐廳里,大多消費到800元,可以免包間費。餐飲協會也在要求各個餐飲單位要提供“貨真價實”的服務,告知消費者能夠享受到的實實在在的服務。
  包間費該怎麼收?商家:看檔次和規模
  “一個包間的裝修費差不多就是30多萬,這樣的包間在餐廳共有11個。”一知名餐廳負責人張女士介紹,包間服務更高級,這就和飛機上的商務艙是一個概念。進包間也能享受相應服務,進去後可以送果盤、菊花茶、消毒毛巾,並且有服務員專門負責一個包間。
  長期研究民商法和法律經濟學的四川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陳實也一直關註“包間費”一案。陳實說,市場定價的問題,在法律上的合法性是沒問題的。“不違法律和行政法規,也不損害公共利益”。商家也沒有限制消費者自由選擇的權利,如果認為價格高了就可以去大廳或者其他餐館。案件焦點有無告知很重要
  “這個案子收取包間費是沒有問題的,爭議點主要是收取費用時有沒有明確告知。”陳實解釋,合同最核心的要素是意思表述一致,如果商家沒告訴消費者要收包間費,這個合同就沒得約束力。這次武侯區法院也在強調,菜譜上有明確標誌,另外從生活邏輯上講,包間用餐都要收取包間費。
  對於此案中反覆出現的“霸王條款”的字眼,陳實說,餐飲行業是一個充分競爭的市場,一般不會存在“霸王條款”,“霸王條款”一般存在於壟斷性的行業,因為消費者沒有選擇權利。華西城市讀本記者宦小淮華西都市報記者吳柳鋒劉陳平
(原標題:為何要收包間費 商家:如坐飛機商務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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